翡翠铂pt900钻石戒指价格 (来源/太原晚报)

"我的钻戒够重吗?"昨天,在阅读了本报关于钻石戒指短缺的连续报道后,读者王女士打电话给本报,问道:“我可以去哪里找鉴定我的戒指?”据王女士介绍,去年底,她花了600多元买了一枚玉元珠宝的k金钻戒。在阅读了本报公布的《近四成钻戒分量不足》报道后,她发现裕元珠宝出售的钻戒因标有假钻石的重量而不合格,所以她对自己购买的钻戒表示怀疑。在电话里,她担心地说,“我买的钻戒不符合标准吗?去哪里鉴定?如果重量不足怎么办?”另一位姓李的女士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她说:“如果这枚见证了我们爱情的钻戒又轻又轻,那就太可悲了。”接到电话后,记者联系了省技术监督局首饰产品质量检验站。车站站长卫诗说,如果你怀疑你的钻戒有问题,你可以去车站检查鉴定。持有该站颁发的鉴定证书的人无需付费。如果该站没有鉴定报告,需支付复检费20元。然而,与此同时,他强调钻石戒指是镶嵌完成的,鉴定钻石是破坏性测试。检测部门只对鉴定钻石负责,不负责修理。消费者必须承担无法修复的风险。其次,检查应由商家陪同进行,以避免检查后商家意见不一而引起的纠纷。据报道,两个消费者前天去了质检站,说他们会在钻戒上称钻石的重量。质检站的工作人员认为,由于钻石的特殊性,即使是专业技术人员也很难通过目测来估计其重量和价值。因此,消费者应该选择信誉良好的珠宝店并索要发票。发票还应清楚地逐项标明钻石戒指是全金、k金还是白金,以及镶嵌钻石的百分比,以便日后发现问题。如果检测后发现钻石数量不够,消费者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对此,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周表示,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数量不足是一种欺诈。《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1条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这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以欺诈行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使购买的商品价格或者消费者获得的服务成本增加一倍。周书记还表示,就钻戒上的钻石而言,如果钻石的细度等其他方面没有问题,但钻石的数量不够,例如钻石的实际重量与标示重量相差2个百分点,商家应该赔偿消费者4个百分点。

(来源/太原晚报)

“我的钻戒够分量吗?”看了本报连续报道钻戒分量不足的消息后,昨日,读者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去哪儿能鉴定我的戒指?”据王女士说,去年底,她花600多元,在愉园珠宝购买了一枚K金钻戒,看了本报发表的《近四成钻戒分量不足》的报道,她才发现愉园珠宝所售钻戒因虚标钻石重量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于是对自己购买的钻戒产生怀疑。电话中,她担忧地说:“我买的钻戒是不是也不合格?去哪鉴定?如果存在分量不足问题怎么办?”另一位李姓女士也反映了相同的问题,她说:“如果这枚见证我们爱情的钻戒缺斤短两,那太伤心了。”接到电话后,记者与省技术监督局首饰产品质检二站取得联系。该站负责人史伟说,如果怀疑自己的钻戒有问题,可以到该站进行检测鉴定,持有该站出具的鉴定证书的,不用缴费;如果没有该站鉴定报告的,需交纳20元复检费。但同时他强调说,钻戒属于镶嵌成品,钻石的鉴定属于破坏性试验,检测部门只负责鉴定,不负责修复,消费者要承担不能修复的风险。其次,检测时应由商家陪同,避免检测后,由于商家不认同而引起纠纷。据介绍,前日已有两位消费者到质检站,表示要称一称自己钻戒上的钻石重量。质检站工作人员认为,鉴于钻石的特殊性,就是专业技术人员也很难通过目测估计其重量和价值,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应选择信誉好的珠宝店购买,并索要发票,发票上还应逐项明确标示钻戒是足金、K金还是铂金,其镶嵌的钻石是几分,以便后期发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如果经检测后确实发现钻石分量不够,消费者应得到什么赔偿?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周秘书长表示,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分析,分量不够属欺诈行为,《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属欺诈行为,而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周秘书进一步表示,就钻戒上的钻石而言,如果钻石的成色等其它方面没有问题,只是钻石分量不够,比如钻石实际称重与标识重量相差2分,商家应该赔偿消费者4分的金额。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