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过年财税问题总结(实用4篇)

教师过年财税问题总结 第1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经法规;教学设计

1.财经法规课程目标设计

总体目标

通过财经法规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会计活动中常见的法律制度,使学生在会计业务活动中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操作原则;拓展学生的思维和视野,培养学生的分析运用能力,熟练运用会计职业岗位群所要求的经济法律制度;从容应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培养学生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素养。

知识目标

(1)知道会计法律制度相关知识;(2)了解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3)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相关知识;(4)了解财政法律制度相关知识;(5)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1)通过完成会计机构设置、记账、岗位设置、会计工作交接,学生能运用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能正确进行会计业务工作。(2)通过完成开立账户,填制票据及背书和付款,正确办理各类支付结算及解决结算中出现的问题,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地进行支付结算,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3)通过对主要税种、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的学习,使学生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及办理纳税申报、胜任税务、税务登记的工作。

2.财经法规课程教学单元项目设计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与工作管理体制。能力目标:能进行三种制度和三种管理体制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三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按照效力从高到低将不同类型的会计法建制度结构图;可展示的结果:法律层次机构图;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类法建立法律层次结构图,以结构图以及分类依据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核算与监督。能力目标:能分析会计核算的过程及其监督;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流程分析判断,确定会计核算过程的正确性;可展示的结果:会计实务案例分析说明;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岗位设置、交接工作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掌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原则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分组模拟设置会计机构;可展示的结果:机构模拟设置图。考核内容与方法:小组讨论、教师点评,通过对操作过程和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能力目标:能熟练进行支付结算;知识目标:掌握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支付结算据操作练习;可展示的结果: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现金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的案例分析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银行结算帐户。能力目标:会进行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知识目标:掌握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案例分析结论;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程序的模拟操作,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3)票据结算方式。能力目标:能进行票据的办理;知识目标:掌握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模拟票据办理;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对商业汇票、信用卡、汇兑的办理,提出正确建议,判断建议的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常识。能力目标:能进行税收分类、区别税法的构成要素;知识目标:掌握税收的概念、分类、税法的构成要素;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通过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通过对案例分析,制定分组-任务-讨论-总结;考核内容与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建议的正确与否打分。

(2)主要税种。能力目标:能正确计算5种主要税种;知识目标:会进行5种主要税种的计算;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分别计算5种税种;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3)税收征管。能力目标:会进行税务登记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税担保、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程序;知识目标:掌握税务登记的时限、手续和相关规定了解发票的种类;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税务登记表已填制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登记簿;考核内容与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互评任务单进行打分。

财政法律制度

(1)预算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了解国家预算法律制度;知识目标: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管理的职权程序;掌握发票的申领、使用、缴销程序;纳税申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能力目标:能正确进行政府采购;知识目标: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能力目标:会进行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的操作;知识目标:掌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支付方式程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政府采购案例;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会计职业道德

(1)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能力目标:会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内容;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力目标:能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案例分析;知识目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的内容、建设;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可展示的结果:配套习题实训资料;考核内容与方法:利用配套习题,模拟案例分析正确与否进行打分。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1.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2.

教师过年财税问题总结 第2篇

【关键词】财政 税收 课程 教学

财税,即财政、税收的简称,主要包括财政、税收、纳税筹划、涉外税收等内容。目前,随着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与信誉度,开始注重各自企业内部的财税管理工作,因为它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内容,通过财税管理工作,能够帮助企业在其合理的范围内,通过财政与税收相关法律降低自身的生产经营成本,因此财税管理能力也日趋成为会计专业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需要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

1.高职高专财税课程设置

财税课程是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包括财政学、税法、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筹划、国际税收等课程。会计专业学生在开设财税课程时需要注意开设的顺序,保证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的时候有前沿知识作铺垫。如第一学期可以开设财政学,学习基本财政理论与税收理论;第二学期开设税法课程,系统学习税收法律制度,了解我国税制建设与各个税种的计算缴纳方法;第三学期开设税务会计,在学习了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与税法课程的基础上,将税收课程与财务课程相结合,学习如何在计税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第四学期开设纳税筹划,在学习了如何计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为企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得到更多的经营利益;其余学期开设涉外税收等课程,进一步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财税体系中的其他基本理论。

2.高职高专财税课程师资建设及教材选择

财税课程是高职高专财务专业中较为综合且较为具有连贯性的一系列课程,因此在师资的建设上就要注意培养全方面的教师、培养具有综合知识素养及实践能力的教师。例如税务会计课程对教师的要求就比较全面,这门课中不仅包含税法的基本理论,还包含会计核算的方法,因此就需要教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同时掌握税法与会计的双重知识。

财税课程中有很多课程是具有实效性的,很多理论依托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在教材选择上必须注意更新换代,已经脱离时代的教材不能用,已经不符合现状的教材不能用。除此之外,在教材选择上还要注意必须符合高职高专的教学特点,不应选用纯理论化的研究性教材,应选择实践性较强、能够进一步锻炼学生动手能力的教材。

3.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方法与实训方法

(1)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

在高职高专财税课程教学中,必须注意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何让学生参与到课程建设中,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课程导入。在《税法》的第一节课上,我就向学生提过一个问题:“你觉得‘税”离你有多远?”以这个问题为导入,举出生活实例如购物会有增值税、旅游会有营业税、中奖会有个人所得税、买房买车会有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等,让学生发现自己的生活中其实离不开税收,之后再通过具体事例让学生看到我国的税收制度中都有哪些内容。通过这样的课程导入,让学生觉得税收并不遥远。

注意引导学生总结。在《税法》中消费税一章的讲解中,为了让学生了解为何有些消费品需征消费税,我用女生购买的化妆品、过年会购买的鞭炮焰火、高端消费的高档手表、游艇、平时小餐馆会见到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例,让学生自己总结为什么这些消费品需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加征一次消费税。经过学生讨论,得出了结论:有些属于奢侈品、有些属于不可再生品、有些属于对社会和人身造成危害的产品等等。这样经过学生自己的总结,学生能够对这些问题了解得更加清晰。

注意展开讨论。在《纳税筹划》一课中,针对任何一种需要筹划的情况,都可能产生好几种纳税筹划的方案,在教学中,我会给学生一个既定情境,让学生分组为其策划筹划方案,例如我给学生设定了一个情境是: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每年发生的运输费用都非常多,那么该企业该如何对运输进行筹划来减少税收负担?在筹划结束之后,每个小组向大家展示为何要这样作筹划、这样筹划的目的是什么、筹划的方法是什么,全班同学发现不同的小组给出了不同的筹划方案,有的认为应该确保每次支出的运输费用都能取得运费结算单据来抵扣进项税,有的认为应该自设一只运输队来减少额外的运费支出,有的认为应自设一个独立的运输公司,于是全班针对不同的方案一起讨论这些筹划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行、是否有弊端、是否游走在法律边缘或者是否违背法律意愿,是否减少了税法负担但是增加了企业整体支出,是否减少了一个税种的负担但是反而增加了另外一个税种的负担。通过这样的分组讨论,每一小组都能对自己的筹划方案进行反思进行修正,从而进一步掌握税法基本理论和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注意引入实物。在《税收征收管理》课程中发票管理一章中,为了让学生能够看到发票的票面构成、发票的种类及发票的开具方法,我让学生从生活中收集发票,如在超市购物要求开具发票、外出用餐要求开具发票等,并且在上课的时候要求学生将自己拿到的发票带来向大家展示,说明自己这张发票是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行为取得的发票,那么这张发票的发票印制章上刻印的是“国家税务局”还是“地方税务局”,学生所取得的发票是如何填写的,手上拿的这样发票是发票的第几联,和之前基础会计与财务会计中作为原始凭证的发票有什么区别。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帮助学生依靠发票实物学习到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增值税发票、什么样的发票属于营业税发票、国税和地税分别负责哪些税种、发票的开具方和取得方的发票是否是同一联次、开具方的发票对其有何意义、取得方的发票对其又有何意义等等问题。

注意引入情境。在《税收征收管理》一课中涉及到税务检查及税收法律责任相关内容,如果只是单纯依靠课本讲授,对学生而言有些枯燥而且非常难记。在这一章节的讲授中,我给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案例,通过多媒体形式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在具体情境中了解为什么这个案例中的纳税人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为什么另一个案例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违纪处理。在系统讲授过相关内容后,我让学生分组自创情境,通过自创情境展示给全班一个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学生讨论在这个自创情境中谁违背了法律又该接受怎样的处理或者情境中给予的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合适。

注意更新知识。财税课程的任何一门课程都与政策紧密联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时刻关注国家_所颁布的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有何变化、如何变化的。例如我在2009年讲授《税收征收管理》一课中,所用的教材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纳管理仍然按照4%和6%的征收率进行税款征收,但是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因此所用教材中相应内容必须对学生进行修正。我在今年讲授《税法》和《税务会计》课程中的个人所得税时,在课程导入之前,首先向学生提出个人所得税已经进行过修改,让学生自己查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时候改革的?改革之后和改革之前有何区别?学生在自行查阅资料之后得出结论,于是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我们就一起进行了知识更新,对教材上的内容进行了替换,将税率等内容进行了修正。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必须清楚一些地方税的逐步改革,例如资源税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从量征收的,但是以新疆地区为试点,我国已经逐步对原油及天然气的资源税进行了从量至从价的变更。不仅如此,教师在教学之外应该经常查阅相关资料,掌握税收改革的方向,可以在课堂中对学生进行灌输,让学生清楚将来我国的税制可能发生怎样的变化,如我国目前将以上海为试点进行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这些税制的更新是教师在教学之中及教学之外都必须清楚掌握的。

(2)高职高专财税课程实训方法

高职高专的教学目的主要是实践,因此在教学中必须注重学生的实训活动。财税课程的实训活动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通过学生手动计算进行实训活动。这类型实训活动主要应用在《税法》及《纳税筹划》课程的讲授中,因为税法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让学生掌握税法基本内容、计算各个税种应纳税额,而纳税筹划的侧重点主要在于让学生通过计算帮助企业合理减轻税收负担,因此学生在本门课程中的实训重点会放在如何进行计算应纳税额,如何设计不同方案进行纳税筹划。

通过税务教学软件进行实训活动。这类型实训活动可以应用在税务会计、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等课程中,常用软件包括税务会计实训软件和电子报税模拟软件等。税务会计实训软件可以针对不同税种设计不同难易程度的企业案例资料,学生通过不同的案例进行模拟训练,包括计算税额、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及填制纳税申报表,这也刚好构成了一个税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流程;电子报税模拟软件是针对现在大部分的企业都通过电子申报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系统中设计了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申报的不同情况,针对不同税种设计不同案例,要求学生进行纳税申报,另外系统还针对可能发生的个人申报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设计,帮助学生了解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如何进行个人纳税申报及企业纳税申报。

不同类型的实训活动可以应用在不同的课程中,教师可以根据自身讲授课程的不同进行合理选择,实训活动能够帮助教师进一步将所讲授的内容具体化形象化,更能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所学课程,因此实训活动是在财税课程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在财税课程的讲授中,笔者发现很多课程的方法基本类似,因此在讲授中必须注意到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么多门不同的财税方面的课程整合在一起,如将税法与税务会计可以整合为一门课程,系统讲授如何计税如何核算。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基础课程,财税课程的学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学生在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之一,因此讲授过程中如何调动学生积极性,如何让学生真正参与到课堂中来,是每一个财税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邵瑞珍.教育心理学[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徐孟洲.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教师过年财税问题总结 第3篇

【关键词】 高校;票据;类型;适用范围;管理

票据是会计核算重要的原始凭证,是高校加强会计监督及内控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高校票据使用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虽然各高校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但由于其经济业务愈来愈复杂,涉及票据的类型较多,在票据使用方面重视程度不同,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因此高校必须加强票据的使用管理,掌握各类票据的适用范围,并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认真分析,正确选择使用票据。

一、高校票据分类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选择使用不正确

有的高校不能认真地分析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未按票据的使用范围使用票据,随意使用票据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培训收费使用收费收据、科技服务收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

(二)对有些应纳税收入不使用税务发票,不遵章纳税

一般认为,高校作为非营利性的公益单位,对大多数税种没有纳税义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高校部分经济活动应按照税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但部分高校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没有树立纳税意识,对于应纳税的经济业务,不使用税务发票,而使用收费收据或其他票据代替,逃避税收。如高校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开具收费票据或往来票据等。

(三)对有些收入不提供票据

高校在发生某些收费经济业务时,本应提供票据,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提供票据。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正常开展,不利于各方面的监督,易造成经济事项的财务失控,比较容易形成“小金库”,甚至于发生贪污等经济犯罪行为。

二、高校使用票据的类型及适用

(一)财政票据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指高校向学生、学员收取的经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性收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夜大、电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需要特别强调的,并不是所有的短训班培训费都可以开具收费收据,这里所指的短训班只指法律法规和_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只有这种才能使用收费收据,其他由高校自行举办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培训收费不能使用收费收据。

2.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事业性收费大多按非税收入进行管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在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凭证。高校在收取非税收入时,可直接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缴款收据,也可在学生缴费时开具收费收据,同时按一定时间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非税收入。

3.捐赠票据。近年来,捐赠收入已成为高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普遍重视捐赠收入的争取工作,高校在获得捐赠收入时应开具捐赠票据。目前,大多数高校成立了基金会,接受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的社会群体及个人对高校捐赠。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高校努力组织捐赠收入。民政部、国家_及地方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符合条件的基金会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基金会,接受企业捐赠按有关税收政策可在税前抵扣。《财政部、国家_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因此高校在接受捐赠收入时,必须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捐赠收据。

4.社会团体会费票据。高校内部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如学会、协会等,向其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部分高校专业学会、协会,在会费收取的票据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方面不少学会、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登记,致使无法正常申购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另一方面,可以申购会费票据而没有申购,收取会费时使用其他票据代替。

5.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高校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票据,这些资金为不构成高校收入的款项。主要用于高校收取的各种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各种代办费用,如代收学生教材费、体检费等;高校内部资金结算等。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大大超过其本身的使用范围,部分高校在遇到有些业务无法确定或无法获取正确票据时,一般就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面的使用说明中一般强调只能使用于内部结算,不能用于费用支出。而票据的接收方在原始票据的审核方面往往把关不严,按正确票据给予报销,而不是退票,这样资金往来票据就成了高校多方面使用的票据。

(二)税务发票

教师过年财税问题总结 第4篇

一、20*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按照省市“四五”财政普法规划和全县“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财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际,认真贯彻《*县财政、地税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20*~20*年)规划》,同时根据总体规划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建立健全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县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税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法制科、法规法具体负责日常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财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为了完善对行政执法的评议和考核,又制订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二)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税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条例》作为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税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针对该县目前部门单位负责人在财经知识缺乏和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广播电视、财税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发放《条例》单行本、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财税网站在线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二是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和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评议考核方法,再加上外部评议的力度不够,评议方式也不先进,评议范围和内容还处于较低层次,特别是财税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分解难度大。由于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格局的调整还没有完全到位,专业机构职能优化和行政执法岗责体系还在进一步的探索之中,再加上财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和干部执法水平个体差异等因素,都给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和过错责任追究带来许多困难。

四是过错追究方面存在一些不平衡影响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由于被追究责任的都是一线执法人员,都是基层的业务骨干,负责的工作繁重,恰恰是因为工作做得多,差错率也大,而一些工作简单比较轻闲的岗位或非执法岗位,反而不会受到追究。部分基层执法干部就会产生不平衡心理,造成部分干部不愿意承担重要的职责和责任,甚至希望调离执法岗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财税干部的执法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继续学习和贯彻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继续组织其他财税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使每一位财税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财税业务本领。